3)第二十七章 娘家_老乞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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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因为栾文化也是个穷光蛋,可是胡小芹一定要嫁给这个穷光蛋,她就放下狠话,要我这个妈,就不要这个穷光蛋,要这个穷光蛋就不要我这个妈。胡小芹选择了栾文化,本来想等到风风光光了再回娘家的,结果到死了也没有风光一回,她几乎忘了这件事,现在忽然有人提起了城东的胡家,胡小芹猛然间想起了自己的娘,自己的妹妹,她决定要回去看看。

  老驼只觉得自己急匆匆的往东跑,好像非常迫切的样子,他觉得不习惯,他本来是个乞丐,从来没有为了什么事而如此匆忙过,乞丐看上去是很窝囊的职业,但是又是个很悠闲的职业,自由散漫,没人管没人问,走到哪里,就哪里,可是胡小芹主宰他的身体后,他的习惯不知不觉的改变了。

  老驼进了一条昏暗的小巷,七拐八拐的好像是个进了迷宫,这里比栾文化的家更穷,环境更差,栾文化的家起码是楼房,这里差不多都是黑乎乎的小房子,老驼看到有好几处的墙上都写着一个大大的字:“拆”,可是好像写了好几年了,因为“拆”字颜色已经不鲜亮了,油漆已经斑驳陆离,在昏暗的灯光下,模模糊糊依稀还能辨认。

  老驼管不了怎么多,现在很多地方就是这样,该拆的不拆,不该拆的却拆了。老驼的印象之中,好像来过这个地方,什么时候来的,已经忘记了,不过他还记得在这种穷地方乞讨,好像要比其他地方方便一些,人们见到他,都会大方地给他一些零钱,起初老驼不明白这个道理,为什么有钱人根本不在乎他这个乞丐,显得相当的小气,不肯施舍一点点零钱给他,可是穷人反而大方呢?后来他看到那帮穷人给他扔完零钱后那副满足的神情,他渐渐明白了这个道理,人一般都会比较的,看到比他好的人觉得自己没用,自卑的心里是相当的不好受的,但是,看到比自己更穷,更没用出息的人时,那种洋洋自得,高人一等的感觉又非常享受的。老驼是乞丐,不管谁跟他比,都高他一等,都觉得自己也是了不起的。所以后来老驼觉得他这种职业是非常重要的,是调节穷人心里的调节剂,当然他也是自己瞎想想的,从来没有说出来,当然,他就是说了,谁会听他的呢?

  老驼在一个脏不唧唧的地方停了下来,前面有一个破破烂烂的围墙,上面的门也是破破烂烂的,现在已经天黑了,可是那扇门居然还开着,老驼不知道为什么,就走了进去。围墙里面是两间小房子,老驼东拐西弯的,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的了,但是还能分左右,他看到右面的房子的窗户上还有灯光,老驼觉得自己越靠近那扇窗户,呼吸越来越重,似乎非常的激动。

  透过窗户那昏暗的灯光,老驼看到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在里面寻找着什么,此时已经把里面的东西翻得一塌糊涂,可是他还不死心,这个时候,他手里拿一把斧头,似乎要劈了里面一张破破烂烂的衣柜,只听那人嘴巴里还自言自语地骂道:“奶奶的,都带走了,一点也不给老子留一点。”

  老驼听他自己的嘴巴里“咦”了一声,好像很是觉得奇怪,其实老驼也觉得奇怪,因为屋子里的这个人,跟栾文化有点相像,可是又不是栾文化,老驼正在想这个人是谁呢?就听自己嘴巴里说:“栾革命到这里来干什么呢?”

  老乞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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