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7章 第二十七章_开局向朱元璋直播朱棣会造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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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把标题改为《明初那点事儿》。因为在弹幕里看到有老铁们提到裹足和丐户这件事,所以up在这里做个简单介绍。

  首先,明朝官方典籍,比如大明会典,明实录里并没有关于朱元璋下令让女性裹足这个说法。传播最广的“男不许读书,女不许裹足”源自《万历野获编》,是万历年间,沈德符介绍“丐户”时的描述。】

  谁能想到上来就是这段呢!

  傅友德四人还在旁边旁听呢,听听这话,咱老朱是什么?色中饿鬼?专注盯着女人脚小不小的吗?!

  朱元璋满脸问号,十分震怒,还不忘有理有据反驳:“后世的人怎么回事!咱干嘛下令裹小脚这种事?夫人都没裹呢!咱们宫廷内不也不许宫女裹足吗?这裹了足,如何行走,怕是东西都拿不稳当。”

  “父皇,这后辈是位女子,在意这些也理所应当。你忘了她还因为史书鲜少记载女子事迹而叹惋吗?”

  “可是……”

  光幕没有理会他的可是,继续说。

  【丐户,沈德符认为这是堕民在浙江附近的一种讹称,它并不是乞丐,也未必贫穷,特征为从事下九流的工作,传言曾是宋朝叛国投靠金朝的焦光赞部曲后代。

  但这仅是堕民来源的一种说法,还有什么蒙古后裔说——垃圾蒙古人欺压我汉人,朱八八民粹上身,要报复回去,把流落的蒙古人,统统贱人之。

  反抗者说——陈友谅张士诚之类的败犬手下们,八八杀不过来了,统统贱人之。

  罪臣说——屑八八,屑judy,嘎了太多朝廷重臣,什么胡惟庸,方孝孺就是典中典,妻子后代统统贱人之。

  还有项羽手下说,乐师说,无业游民说,少数民族说,五花八门,数不胜数。

  总而言之,唯一可确定的是,从事社会低贱工作的他们,切实存在,是古代落后奴隶制度在明朝的客观残存。

  而大明律所制定的比元代严格的多的良贱通婚政策,更是开历史的倒车。朱元璋再一次的,因所谓“风俗教化”,让此类加重封建剥削束缚的法律影响到了整个大明的社会风气。】

  朱元璋真是越听越想驳斥荒唐,咱哪有把流落的蒙古人都“贱人之”,看看现在军队里参杂的那一堆蒙古降兵!他们降了复叛,叛了再降,咱也没怎么样啊!

  但听到后面,他皱起了眉。

  “如何良贱不能通婚就是开倒车?”

  他对元代律法还是熟悉的,甫一回忆,就想起来了:“元朝良男与婢女结婚,子女为良。良女与奴结婚,所生子女为奴。按这后辈的为女子讨不公的说法,元朝比咱好到哪里去了?!”

  “按这后辈的说法,她大概是很看不起元朝的,那我们和元朝一个样,似乎也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;若我们比元朝还差点……”唯恐天下不乱的朱樉笑道。

  那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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